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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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4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江科〔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现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推荐数量

每个申报单位(以学院、学部为单位)只能申报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已建有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不能重复申报;在安全生产、环保、科研等领域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存在逾期未验收市级科研项目的单位需将验收材料提交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合理,并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

2.专职研发人员(本单位全职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研发人员总数的40%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且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

5.对近三年牵头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解决产业技术重大问题的企业,给予优先认定。

6.依托单位重视产业技术研发,近三年在该领域实施的研发项目不低于5项,研发经费投入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7.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8.依托单位近三年牵头承担过本领域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三、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认定申报书及建设方案(提纲详见附件)。

4.近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5.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研发活动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材料等(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9.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3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

10.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需提供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成果证明材料,且不少于3项。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的方式。

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先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江惠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含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网上申报材料经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与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2278日前将预申报项目信息发至邮箱wyukjc@126.com报备。

(二)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722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728日。

六、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刘昌海,3129315;林家煜,3362913

(二)江惠通技术咨询:3501712

(三)校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杨庆强,3296181


附件:1.2022年度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指南

2.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

20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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