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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发布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须是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被补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名额

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根据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确定。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将结果提交班主任审核。同时,在班级内部公示1个工作日。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按照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要求,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11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评审材料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四)学校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按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审核并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拟推荐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送评审结果

公示结束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

(二)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电子邮箱:jzd@wyu.edu.cn,地址:学生综合服务中心109室资助管理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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