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办法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进展报告》。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 “已使用经费”栏目,项目负责人应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办理完结后,再根据财务系统结果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存在外拨合作研究经费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统计各合作单位已使用经费后,再汇总填报;如开支过慢,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说明原因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2. “重要研究进展”部分,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应写明具体研究内容、实施过程的数据、实验现象结论等具体内容,并概述发表的相关论文和取得的专利等成果数量(此处不要列清单);如需图片、表格等内容,在内容中标注后在“附件”栏上传。
3. “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部分,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不存在问题的,填“无”。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部分,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存在研究方案、技术路线、预算等内容调整等。没有需要说明的,填“无”。
5. “研究成果”部分,仅添加2025年度成果,论文须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果内容须真实、规范,列明出版的卷期页等。研究成果目录要使用“成果在线”方式进行收集;无法检索的也可手工填报,相关论文PDF、专利证书等请在附件上传。成果信息应填写完整,非本年度成果、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成果、未标注基金号的论文、仅投稿的或仅接收的论文不填报。
6.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4日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杨庆强 3296181
附件:2025年需提交年度报告国基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