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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生社区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发布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15名优秀研究生兼职担任学生社区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具有较好的学习科研能力,学有余力,获得导师同意,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办公技术,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不限专业,原则上在岗时间1年及以上。

三、岗位需求

男生宿舍区10名,女生宿舍区5名

四、主要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所负责楼栋住宿学生的基本情况。

2.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及学院对住宿学生开展安全文明、守纪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3.协助在学生社区内开展思想引领、行为引导、学业帮扶、文化建设等专题教育活动。

4.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与所负责楼栋住宿学生建立信任关系,定期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解决相关住宿生活问题。

5.在学生社区内按规定时间定点值班,接待学生来访咨询。

6.协助开展社区楼栋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楼层长、宿舍长常态化开展住宿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7.协助学校组织的宿舍检查和评比工作。

8.协助学生社区辅导员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协助专职辅导员举办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相关活动。

9.协助处理宿舍内突发事件,做好宿舍区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其它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保障与待遇

1.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统一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在学生社区挂牌上岗。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60小时。经考核合格后,在完成工作的次月由学校按月发放兼职辅导员津贴,津贴按照每月1500元发放。

3.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颁发《五邑大学兼职辅导员任职证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4.聘用期为一年,考核优秀者,根据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六、选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五邑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1)与《五邑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于10月20日下午17点前汇总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南主楼232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wyu.edu.cn。

2.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拔人员名单。

3.选聘考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选拔,择优选聘。

4.结果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公布聘用结果,并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胡伟坚 联系电话:3296063

邮箱:xgb@wyu.edu.cn

 附件1.五邑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2:五邑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