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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发布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点击数:

全校师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对象及参评学生条件

(一)本科一等奖1人,奖金6000元/人;本科二等奖2人,奖金5000元/人;本科三等奖4人,奖金4000元/人。

(二)奖励对象:学籍信息为港澳及华侨学籍的在校生。

(三)参评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者;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二、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学生从校园网下载并填报《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供自荐材料一套(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获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者需将申请表及个人自荐材料一套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经申请者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审核通过。

(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将拟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和评审过程中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6)于10月15日前送至南主楼231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初审名单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拟推荐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相关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获奖资格

(一)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三)违反校规、校纪。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电子邮箱:jzd@wyu.edu.cn,地址:南主楼231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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