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减少或者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根据《五邑大学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邑大〔2024〕64号)及《五邑大学监考人员工作规范》(邑大〔2024〕187号)等规定,现将本学期期末监考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监考管理。各学院(部)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一次监考工作会议,对所有参加监考的教师明确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监考人员的工作规范及监考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别要强调主监考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副监考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各班级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需借用教室的由负责教师在教学管理系统上申请、注明期末考试主题班会使用),学习《五邑大学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强调考试纪律及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遏制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的发生,使学生做到诚信应考。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必须在考试前两周检查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或照片清晰可辩认的校园卡)是否齐全、有效,如缺失或过期,需立即补办。
4.请主监考员在考试前两周将电子版和负责人签名的纸质版A、B卷(特殊情况下应有C卷)及其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电子版)统一提交给商务中心,教务处将随机抽取一套作考核用。主监考员应在开考前两天去商务中心领取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务必当面清点试卷数量、检查试题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5.请监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到场,确保在开考前完成以下工作:(1)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2)有序安排好座次,要求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座。(3)进入考场后,应进行清场:清理考场环境并检查考场设施,检查并确认学生手机、电子设备、与考试有关书籍资料等不准携带的物品按规定上交并统一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课桌抽屉不明纸张和禁带物品清理干净,否则按考试纪律有关规定处理。注意:开卷考试原则上只允许带主监考员指定的书籍和手册入场,不能携带笔记等资料。开卷考试严禁携带通讯设备(手机、电脑以及有通讯功能的设备与器材)进考场。(4)清场工作完成方可分发试卷,并务必在开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清点试卷份数后按实到考生逐一分发(注意试卷发放秩序、清点试卷份数,不多发试卷给学生),同时要求考生在考试铃响时方可开考答题,监控全场。
6.学生由始至终必须将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照片清晰可辩认的校园卡)放在课桌上角待查,监考人员对照考试签到表逐个检验学生证件,核实无误后,让学生在“课程考试学生签到表”上签名,签到表上没有名字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7.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以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8.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一前一后维护考场秩序。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书、谈笑、睡觉、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考试期间将巡查考场情况,对违反纪律的监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9.对于违纪及作弊处理: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提醒或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当场指出并及时予以纠正,同时暂扣违纪或作弊的资料、材料或工具。如实填写《五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并要求学生在登记表和有关资料上签名确认。完成取证工作后,学生可继续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违规学生的试卷、有关资料或物品和《五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处。
10.考试结束后,应先收取试卷,按考试签到表上的名单清点无误后,再让学生离场。监考人员应填写试卷袋上的相关内容,签名确认,再将试卷交给主监考员。
11.主监考员原则上不予更换;副监考员不得随意更换(研究生不得安排监考),如需更换,请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如未备案,出现问题一律由原监考人员承担教学责任。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