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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新一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发布单位:科技处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2022年开始履职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详见附件1)聘期已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精神,推动国家级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步伐,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强和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新一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长期从事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方面研究的专业人才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在本部门或本单位各项工作中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二)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相关专业研究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相当的学术造诣或突出业绩。

(四)原则上年龄在70岁以下(含70岁),个别类别专业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提名。择优推荐,我校可推荐人选不超过8人。在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有线索但未调查核查清楚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资格审核。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按程序审定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资格,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确定人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履行建议人选报批程序,确定专家人选名单。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切实推荐出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界公认、求实创新的优秀人才。

(二)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其中纸质件3份,经本人承诺及二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kjc@wyu.edu.cn。

联系人:吴梓晴,0750-3296173


附件:1.原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名单

    2.《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



科技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