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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19年度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发布单位:教务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19年度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范围和数量

本年度系列课程主要建设类别和范围如下:

(一)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由专业类教指委牵头,以课程群的形式申报,每个专业类同时申报10门左右的课程。

立项范围: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类、卓越计划相关专业类主干核心课程群;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群。

(二)专项课程

由多校或多教指委联合,聚焦特定专题或专项工作,突出广东和湾区特色,规划建设对应课程群,形成10门左右的专项工作课程体系。

立项范围:课程思政类课程群、区域文化课程群、特色产业课程群: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通识课程群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课程牵头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的在职专任教师,课程建设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副高级;

3.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慕课建设思维,在所建课程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

4.具有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和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接受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相关培训,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并上线,能够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后续应用推广工作,原则上自课程立项至结题验收,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得有大幅变更。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必须符合立项范围要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1年3月31日前上线至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门户系统。

2.每位教师限主持一门课程,且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门课程建设。

3.省相关教指委(专家组织)将进行统筹,并对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内容设置、课程中期检查、课程上线、应用推广等予以全程指导。

4.每门课程均须组建跨校团队,合作共建高校一般不少于3所,特定课程鼓励联合港澳高校共同建设。课程牵头高校要组织参与建设高校对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建设方案中明确课程共享机制。相关高校要对课程开发、师资培训、使用推广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5.课程建设须符合《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上线标准》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GB/T36642-2018)的有关要求。

6.此前已在省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中获立为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允许参加本次系列课程建设,最终是否纳入申报,由省教指委统筹。

7.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其他教指委的项目申报。

三、材料要求

于 2019年12月2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 广东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表(附件2)

2. 广东省专项在线开放课程总体建设方案(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稿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_wy@126.com。


联系人:薛楚娟、赵燕,329662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19年度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表

3.广东省专项在线开放课程总体建设方案

教务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