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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个人因公借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发布单位:财务处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暂付款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学校资金有效使用,请校内各单位财务专管员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领取《催款通知单》,并转交借款人。请各借款人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冲账或还款等手续。

因采购项目(如工程、设备采购)未完暂无法结清预付款的,经办人须逐笔核对账目,写出未能结算情况说明;因出差、参加会议等借款的,经办人须在回校一周内办理结算;其他借款的,须在业务完成一周内办理结算。逾期未办理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已经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或已经还款的,可不予理会)

 

 

五邑大学财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