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9年,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40%,位于全省本科高校前列。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对照《五邑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指标体系》认真总结2019年就业工作,完成自评分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根据《五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的要求自荐和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分子”。
三、各学院的评优材料于2019年12月23日12:00前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注: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包括:1.自评分表格;2.相关佐证材料;3.评优推荐表。上述材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到Email:654823844@qq.com,邮件抬头“XX学院2019年评优材料”)。
附件1:五邑大学就业工作目标管理测评指标体系
附件2:五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附件3: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就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