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为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18〕5号)要求,引导高校辅导员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质量,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1日
二、参评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报送要求
(一)论文选题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在“五四”青年节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高校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二)内容要求
1.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详实。
2.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3.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三)申报要求
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论文申报:参评论文需经学院审核后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推荐参评:各学部(院)须将参评论文和《五邑大学2018年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的纸质版于2018年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送交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南主楼221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学生处电子信箱wyuxueshenggongzuo@163.com。
3.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4.获奖结果公示:根据参评论文质量,设置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
5.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获奖论文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的评选。
五、相关说明
征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