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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发布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点击数:

 

实验室是高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学校实验室各项秩序正常运行,对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请各学院(部)对实验室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尤其是各实验中心的危险源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实验室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物资处于正常状态。加强化学药品的管理,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请“涉化”类的实验中心全面盘点一次化学药品库存,落实好“五双”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近期将组织人员检查相关实验室的化学药品管理台账。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9月份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表》(附件1)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后均已每月18日作为《实验室月安全、卫生检查表》上报的时间节点。

2. 组织开展新学年实验室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现定于9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北主楼1610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员、实训基地实训指导老师、实验室巡查队伍(各学院选拔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会议主要内容:2018-2019学年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交流;参观实验室管理优秀的实验中心。

3. 做好大一新生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新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中实验室安全知识课件,于10月19日前将新生实验室安全考试安排情况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10月26日前组织完成考试。

系统网址为:http://202.192.240.117。各学院(部)可自行联系计算机实验中心伍栢深老师(电话:3299690),安排机房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考试。考试分为自测、统一考试两部分。学生在参加统一考试前,必须在网上自学,并进行1次自测,且自测的最低分必须达到80分,方可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安全考试的学生可获得0.25个第二课堂学分,学生必须通过安全考试并和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和工作。本学年已将《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增加在《实验室安全手册》的最后一页,请各学院(部)全面落实好实验室准入制度。

4. 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详见附件2)对科研实验室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法立行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明确时间点和路线的图的整改计划和方案。请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 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精神 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附件4)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第三季度重点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附件: 1.《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4.《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精神 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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