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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发布单位:师资处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的精神,学校现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系统部署,大力表彰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评选原则,评审过程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广大高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五邑大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评选指标体系参见附件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得前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连续申报第七、八届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但最终未入选的教师;

(三)未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虽获校级教学名师但评选时未进行公示的;

(四)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三、表彰名额

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名额为1名。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各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9月1日起计)。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五、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1份;

2.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表(附件3)1份;

3.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

4. 基层党组织审核意见表(附件4)1份。

注:请将推荐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每人一册。

(二)电子材料

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以学校名称命名);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表(附件3,word格式,以“学校+候选人姓名”命名);

3.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六、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党总支(分党委)组织推荐。学院(部)党总支(分党委)、根据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合适人选的推荐工作。申报人按照“五、推荐材料”的要求将所有电子和纸质资料提交至学院(部),申报人所在的党支部、学院(部)党总支(分党委)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专业技术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给出具体审核意见,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含教学录像光盘)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二)专家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部)请于2018年10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南主楼603),电子版材料发送wyuszc603@163.com。

联系人:伍波,      联系电话:329607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本科)推荐表

4.基层党组织审核意见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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