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48号),为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级广东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不含专插本)
二、工作流程
1.学部(院)召开会议
各学部(院)召开2018级新生班导师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
2.各班级召开班会
各学部(院)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由班导师、新生学长组织全体新生召开班会,讲解《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附件1),确保每一位新生能了解到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政策,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同时,请各班组织成立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新生学长和学生代表组成。资助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隐私不被泄露。资助小组成员应避开申请人员,请将资助小组名单上报学部(院)。
3.个人申请
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2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2),收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介绍家庭经济及中学时代学习情况)、《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复印件。
4.班级审核推荐
9月11日-9月14日,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请做好学生个人隐私保护,如果有同学提出疑问,请到班导师那里核查。
5.学部(院)审核推荐
9月17日-9月21日,各院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部(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6.学校审核
9月25日-9月28日,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部(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推荐名单,最终获得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的学生名单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通过的名单为准,特此说明。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下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一式两份),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请于9月12日前,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
2.班级:请认真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班级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见附件3),公示结束,将申请者个人材料、《班级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班级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学部(院)辅导员办公室。《班级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部(院)指定邮箱。
3.学部(院):请学部(院)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同时,认真填写《学部(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学部(院)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附件4),公示结束,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学部(院)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学部(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和《学部(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将《学部(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发到:wyujiangzhudai@163.com。
4.学校:对各学部(院)的认定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经学校审批后,拟定名单,进行学校公示。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