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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国防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发布单位:科技处/社科处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和《广东省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实施办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国防教育学术水平,促进国防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和发展,按照《广东省国防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组和省社科联同意,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组织开展 2018年度国防教育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组委托项目,广东省国防教育研究课题分为特别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特别课题每项资助经费 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 0.5万元,自 筹课题由申报单位筹措经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组委托2个 ,广东省国防教育课题年度立项课题10个(特别优秀的适当调整 )。

二、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人员、学校教师、科研单位研究人员 (广东省国防教育专家委员会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的优先立项 )。

三、课题立项

课题立项主要经过资格审查、评审论证,统一报社科联审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组委托立项。

四、项目要求

1.以习近平新 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 据《2018年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要点》 要求,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以及重大事件经验总结,紧贴我省国防教育工作形势任务需求,结 合全民国防教育实际,根据 自已的研究专长和兴趣 自拟题目,重点研究国防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 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市政研究,重点挟持学科发展以及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校园国旗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课题成果不接受一般性研究报告,可以将党政军机关和相关部门吸收采纳的研究报告或主要结论作为研究成果 (须附采用证明),以可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等为主,以 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结题材料的须附相应调研成果 (出版社需在课题办认定的范围内),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论证 ,并确定是否予以结题。通过评审并结项的课题,成果属于主办方。

五、有关要求

1.已承担国防教育研究课题未完成的,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课题研究成呆通过鉴定后,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立项课题未经批准不得延期结项,否则按撤项处理并列入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名单。(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项的,由课题组自行承担评审经费5000元 ,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3.课题负责人在填写立项申请书时,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进行填写、装订与报送。立项申请书与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4份(分开装订),于9月25日17点前交科技处/社科处,电子版发wyskc632@126.com

4.每个单位限报2项。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并且必须实际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参与课题的实施。

联系人:吴志锋 联系电话:3296173

附件:

1.立项申请书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