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共14个)
1.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2.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3.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4.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5.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6.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7.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8.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9.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
10.数字化管理师;
11.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12.密码工程技术人员;
13.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14.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具有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内容),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二)在拟开展培训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备符合相应职业培训要求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以及规范监管教师教学、学员学习的监控设备或技术手段,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三)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技术技能人员培训经验,达到年培训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四)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意向征集: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研读附件文件,对照遴选条件自查核实。请于9月14日前联系培训中心,便于统筹梳理全校申报情况。
(二)材料报送时限:按江门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本次遴选全套申报材料需于9月18日前完成提交。请各意向单位提前梳理、规范筹备各类申报资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报送。
四、联系方式
培训中心:柴老师、李老师,0750-3299713
附件:1.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培训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