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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校园卫生管理规定
2008-05-02   后勤处

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卫生工作条例》和省教育厅、卫生厅以及市区卫生防疫部门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全院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搞好校园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卫生委托管理及上班时间

1、校园卫生委托管理由后勤处根据各区域环境、楼房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量,提出所需人员、经费,报请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处负责委托管理的考评和监督管理。

2、上班时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员:上午6:30—11:30,下午13:30—16:30;楼房卫生清扫保洁员:上午8:00—12:00,下午2: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清扫、保洁。

二、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对所分管的路段场地进行清扫和保洁。

2、绿化养护人员每天必须按时清捡本分管区域的纸屑、果皮、杂物等,随时保持绿化区域内干净、整洁。绿篱、草坪修剪的枝叶、草屑必须及时清除。

3、垃圾清运人员每天必须按时清除果皮箱和垃圾房内的垃圾,并按要求立即清运离校。每周擦洗一次果皮箱,随时保持果皮箱干净、整洁。

4、校内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地点倾倒各类垃圾和污物,禁止向路面、场地、绿地、花池和观赏水域等场所倾倒各类垃圾、污物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烟头等;禁止在公共场所、道路、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树枝、废纸和垃圾等污染物。

5、不准在公共场所和绿地内溜放宠物,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6、校内基建、修缮和装修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扫和清运完毕。

7、对易于滋生、聚集蚊蝇的垃圾房、果皮箱、厕所等地,环境卫生委托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灭蚊蝇。

8、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拆除或移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9、环境卫生和校产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铺面承包者搞好“门前三包”卫生工作。

10、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师生员工,配合市、区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室内卫生

1、各楼宇卫生清扫保洁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清扫和保洁好本区域的楼内公共卫生。

2、楼宇卫生清扫保洁员每天必须按时清扫、冲洗楼内卫生间。做到便槽、蹲坑无污渍、墙壁无灰尘,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消毒,做到卫生间基本无嗅气。

3、严禁在走道上、楼道内堆放垃圾,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4、严禁在走道、楼道墙壁上张贴通知、广告、信息等,严禁乱涂乱画。

5、教职工住宅区的楼道卫生由承包管理方按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实施。由卫生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6、学生宿舍的楼内卫生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实施。由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管理。由学生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7、餐厅食堂的餐饮及环境卫生,按有关餐厅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实施,由餐厅承包单位负责检查、管理,由学校医务所监督并每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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