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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采购管理工作规定
2012-03-20   后勤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处采购行为,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平交易和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我处采购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加强采购领导,成立后勤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卓强

副组长:李平辉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钟毅华。

后勤处采购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监督和检查各科(所)实施采购工作;

(二)审定重要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书;

(三)组织采购评审工作(包括采购项目的文件编写、发放和接收,采购信息发布),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

(四)组织采购验收工作。

此外,采购项目的需求书、合同编写、采购资料管理以及其它准备工作等由相应的科(室)负责。

二、实行分级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采购限额标准,各种项目采购按以下级别管理:

(一)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以及所有服务采购由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采购,相关科(所)负责管理。

(二)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和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由后勤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相关科(所)负责管理。

(三)0.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报处长审定后,由处长分派相关科(所)负责采购和管理。商铺出租以及药品、燃油和水电材料等项目采购,不论额度大小按学校要求均由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

三、实行采购项目立项申请报批制度。为加强宏观管理,所有采购项目不论额度大小都要进行立项。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的项目才能组织采购。对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要按学校规定程序立项,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立项时要说明采购理由,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及技术需求,采购预算,等等。

四、实行采购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为规范管理,所有采购项目预(结)算要经后勤处预(结)算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采购的下一程序。工程类项目的预(结)算要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执行。对0.5万元(含0.5万元)以上的项目除由后勤处预(结)算员审核外,还要送校审计处审核。

五、实行采购验收制度。为加强监督,所有采购项目不论额度大小,完工后都必须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应验收手续的项目才能进行结算。后勤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的项目由后勤处采购小组组织验收;科(室)负责采购的项目由各科(室)组织验收。

六、由后勤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的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和预算金额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由科(室)负责采购的项目可参照上述方式进行采购,力求采购结果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七、由后勤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的项目要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合同要求可参照学校组织采购的项目合同规定编写。由科(室)负责采购的项目,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项目质量保证书。

八、所有采购工作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诚实信用、简便高效和物有所值的原则,从维护学校利益出发,既要保证工作效率,又要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九、所有应当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得化整为零、降低级别采购、简化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规避招标。否则,后勤处不予结算,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各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采购数量。确需增加的,根据学校规定应控制在中标价的10%以内,说明理由,并办理鉴证和逐级报批手续后才能实施。紧急情况下需增加采购数量的,也应口头报请分管副处长和处长同意,事后及时补办签批手续。否则,后勤处不予结算,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后勤处采购申请表(一)、后勤处采购申请表(二)、后勤处工程类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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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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