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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通知
2013-10-08   后勤处

各位新、老同学:

为防止票贩子伪造、贩卖、兜售假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和铁道部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必须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的学生证才能购到优惠的火车票。为做好订购优惠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订购优惠卡的对象: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以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同学。

2、仅限于学生在寒假和暑假期间乘坐火车往返家庭与学校时才能购买优惠票。其它期间和区间无此优惠。

3、需订购优惠卡的同学必须在学生证上如实、准确地填写乘车区间(广州至家庭所在地),并有学校盖章(盖章请到教学主楼六楼党政办公室办理)为准。否则,责任自负。

4、优惠卡可使用至毕业,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须知》,正确使用和妥善保存优惠卡。如遗失或损坏,须等到下一届新生入校时才能补办。其它时间无法办理优惠卡定购业务。

5、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有关文件(教育厅[2003]1号文)的规定,优惠卡由学生自费购买,每张优惠卡售价7.00元。

6、火车站在办理优惠票时,一律凭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进行订购、发售、验票。无优惠卡者不予办理。

7、见到本通知后请各新生班指定一名负责人在上班时间到金锁匙物业公司办公室(教学主楼二楼东北角楼梯间)领取(或校园网上下载)《订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统计表》,统计本班订购优惠卡人数和填写清楚有关资料(证内乘车区间必须盖有学校的印章)、购卡款和上述表格于1010日—1012到办理金锁匙物业公司办公室定购手续。

8、老生需补购的也以班为单位在上述时间同时办理。

请各新生班认真对待以上通知,按时做好优惠卡定购工作。如不按时办理,过期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296141。联系人:蔡宇荣、刘霞。

特别注意:铁道部要求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请认真填写。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定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登记表》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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