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宿舍:
自下发水费缴交通知后,大部分宿舍都能按时缴交水费。但是,有部分宿舍经多次催缴仍迟迟不交,甚至存在拒交或恶意拖欠水费行为。为做好水费清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未交水费的宿舍以班为单位在2月30日之前前往水电管理科领取水费单,到广发银行缴纳水费。
二、对水费持有异议者,请及时到水电科查证核实。否则,视为故意拖欠水费行为。
三、逾期不交水费者,将按照《江门市自来水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缴纳水费违约金(按欠费总额3‰∕每日计算),并将按照《五邑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经催缴仍未交水电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处理。
请相关宿舍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以免造成生活不便。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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