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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2008-05-30   后勤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保障水电的正常运作,更好地为师生员工的工作、科研、学习、生活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水电维修工作将保障正常的供水供电,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的正常进行。

2、保养和维修好学校内路灯、灯具、开关、插座、电铃、电度表、线路及所有供电设施设备。

3、保养和维修好学校给水管道、闸阀龙头、水箱、水泵、水表及一切供水设施。

4、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急修、零修在当天完成。使水电的完好率在90%以上。

5、不随意停水、停电,(除水电部门必须的通知停水、停电外)。大检修安排在假期进行。

6、坚持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7、水电维护、维修人员必须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有特殊情况需与报修人做好解释工作。

8、水电的维修,必须接受后勤处和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9、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用水用电,杜绝一切人为因素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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