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饭堂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饭堂管理>>正文
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2009-06-21   后勤处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由后勤处派专人负责,食堂承包期间由承包人具体负责。

二、学校监管人员要坚持市场物价情况调查,掌握市场物价,加强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坚持每月对食堂进行考核,按食堂承包合同约定对食堂返还奖励金。

三、严把进货关,确保购进物品质量。要求学生食堂对购进物品检查合格后,供货人、采购人、收货人、监管员签字,方可入食堂库房及操作间;对肉类、油类、米面类、调料类等重要食品供货人应有每次供货必须随货提交国家相关的合格证证件,该证件由食堂经理存档保存。

四、把好各类食品出售关,保证食品质量。学校监管人员对学生食堂各类食品的加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勒令学生食堂立即整改。每餐实行尝试制度,留样制度。学生食堂对售卖前的食品进行尝试,发现有不合格的食品不能出售。每餐每个品种留一份样品,每样250克放入冰箱保存48小时。

五、定期组织食堂员工体检,保证师生健康。食堂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

六、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清洁卫生,确保食堂整洁。要求食堂每顿饭后搞好清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七、要求食堂经理每天上班检查食堂从业人员衣着仪表。要求上岗穿工作服,发现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上岗。

八、及时收集学生反馈信息,办好学生满意的食堂,每学期召开二次学生座谈会,设一个意见箱,及时收集学生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剩菜剩饭要妥善处理。用剩的食品要到进指定的容器内,并加盖存放。

十、搞好饭菜的质量,保证饭菜质量。食堂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非就餐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关闭窗口
联系电话
处长3296606
副处长3296663、3296603 
综合科3296172
维修科3296869 
医务所3296147
公众互动
联系电话: (0750)3296171   联系人: 敖老师   总务处邮箱:wyuhqc@163.com
粤ICP备15096031号
版权所有:五邑大学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