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邑大学学术团队主持起草的《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办法》,近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收藏的侨批档案捐赠给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或者国有博物馆,相关受捐赠单位应当向捐赠人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办法指出,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全省侨批档案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侨批档案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制定本地区侨批档案保护细则并组织实施。
据了解,2015年8月,广东省档案局与五邑大学签署《关于委托五邑大学制定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办法的协议书》,委托五邑大学张国雄教授领衔侨乡文化学术团队承担办法的起草任务。两年多来,在反复调研、修订的基础上,起草组通过省档案局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地市部门对《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八易其稿,终于完成了比较符合我省实际、切实有利于侨批档案保护管理的办法。
来源:江门新闻网 http://dzb.jmrb.com:8080/jmrb/html/2018-03/03/content_5142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