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简讯 >> 正文

我院讨论通过《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发布者:吴捷 [发表时间]:2021-09-29 [来源]: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

9月28日下午,研究院召开全体专职人员会议,专题讨论《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这是落实研究院成立之初,学校主要领导要求研究院在新的起点上要建章立制,以健全的制度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侨乡文化研究事业,开拓新局面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刘进院长对《办法》制订的目的、意义、过程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他说,《办法》经过2021年上半年的调研、起草和反复斟酌修改,讨论稿已在9月10日的全院大会上进行了初步说明,并向全体老师公布了《办法》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办法》共分五章,第一章为总则,开宗明义规定考核要以师德为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要求,明确教师的所有工作要紧紧围绕侨乡文化的科研、教学与社会服务,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第二章为教育教学评价,第三章为科研与学科建设评价,第四章为社会(公共)服务与活动。第五章为负面清单,强调要牢固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遵守学术规范,严守校纪校规。

张国雄教授认为《办法》制订很有意义很有必要,主要有几个亮点:一是强调了老师的工作业绩要紧紧围绕侨乡文化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点方向,这十分契合学校对侨乡文化研究院发展的定位和要求,学校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我校侨乡文化学科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和学术影响力。二是有底线思维和刚性要求,譬如在论文发表上规定专职教师每学年度必须在《五邑大学学报》发表1篇论文,也提出了师德师风、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提出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这是侨乡文化研究团队的优良传统,我们的事业要发展得好,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奋斗。

经过讨论,研究院参会教师和党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办法》,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