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档案局委托,侨乡文化研究中心承担省政府规章《广东省侨批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11月11日上午,“《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办法(讨论稿)》论证调研会”(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场调研论证会在汕头举行。来自省档案局,汕头、梅州、揭阳各市档案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及民间侨批收藏家、侨乡文化研究中心近20人出席了会议。
省档案局督导处李彩香副处长主持第二次调研会,她强调《办法》是以省政府规章发布执行的,希望多听地方档案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更好地对“侨批档案”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
张国雄教授代表起草组就《办法(讨论稿)》产生的背景和所要处理好的两对关系作了进一步说明,一是政府部门之间,二是政府与民间之间。来自汕头、梅州、揭阳各市档案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及民间侨批收藏家们就《办法》中涉及的“侨批档案”的界定、范围,民间组织或个人收藏侨批的义务和权利,政府如何征集、扶持和监管散落在民间的“侨批档案”,行文规范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大家表示,目前,散落在民间的“侨批档案”数量还很大,它不同于其他的档案资料,应既要充分考虑其民间性和草根性的特点,又要考虑其唯一性和关联性的特点,有针对性有策略性地做好宣传,完善捐赠和征集手续,可考虑成立由档案部门主导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工作。只有这样,这项“世界记忆遗产”才能得到永续保护。
课题组将充分吸纳江门和汕头两次调研论证会的调研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予以修改完善后,即邀请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侨办、省侨联、省档案局、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调研论证,使《办法》符合我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的实际,力争早日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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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处:五邑大学-广东省侨乡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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