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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轨道交通学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名单的公示

作者:轨道交通学院时间:2023-03-27点击数:

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轨道交通学院秉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全院学生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院审核等流程,符合补充认定工作要求的申请名单为:3222000291叶丽敏。现将申请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

凡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钟老师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提供书面材料。

最终认定结果及认定等级以上级资助工作部门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