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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轨道交通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1-04-14点击数:

根据《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五邑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及团支部推荐、申报、评比,并报团总支审批,拟授予181703团支部等2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吴志颖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称号,授予林烁等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授予许雨茵等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建景等3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潘如枫等8名同学 “ 五邑大学优秀志愿者”称号,授予崔晓营等13名同学 “ 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优秀志愿者”称号。

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16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轨道交通学院团总支书记杨臻旎·璇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925。提倡署真实姓名,提供书面材料。





共青团五邑大学轨道交通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