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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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咨询流程指引


一、咨询范围

1.教育、管理、对外合作、工程建设等方面或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审查或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3.重大项目谈判或其他法律纠纷案件的相关问题咨询;

4.审查各部门草拟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5.其他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咨询事项。

二、咨询程序

1.咨询单位填妥《五邑大学法律意见咨询事项登记表》,将电子版文件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联系人:全冬冬,3296116;电子版发至 wyudzb@wyu.edu.cn),并及时粤政易告知;由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审核后报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

2.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将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律师信息反馈给咨询部门,双方直接接洽。

3.办结后请咨询部门将《五邑大学法律意见咨询事项登记表》纸质版交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备案。


附件:《五邑大学法律意见咨询事项登记表》




附件【附件:《五邑大学法律意见咨询事项登记表》202403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