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及年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的规定,为了做好2023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各项结算业务和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财务处暂停接收报销单据;我处按省财厅、市财局的安排与部署,处理国库支付业务、年终结账、年度决算等事项。
二、由于市财政国库中心将在12月20日封账,从学校财务处提交支付指令到市财政国库支付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的时间;因此,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以下财务事项:
1、各类经费报销、当年定点结算以及其它应付款项;
2、各类借款冲帐,未使用的款项上缴(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需逐一做出书面说明);
3、各种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分配;
4、根据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请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5、2023年各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中,已完成招标、需要保留经费在2024年使用的项目,请列入2024年学校年度预算并注明属于2023年度预算结转项目。
三、管理固定资产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清查资产,核对资产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类资产录入的信息齐全,具备计提折旧的条件。
各单位要抓紧清理各种结算事项,所结算事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业务,采用转帐方式结算。经费结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无实际业务发生转出资金或预付业务款。一经查出,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年终决算等工作是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事项,请校内各单位以及广大师生予以支持和配合。谢谢!
财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