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转发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
附件: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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