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及年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的规定,为了做好2019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各项结算业务和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财务处暂停办理校内业务;按省财厅、市财政局的安排与部署,完成国库支付业务、年终结账、2019年度决算等事项。
二、由于市财政将在12月20日封账,从学校财务提单到实现市财政国库支付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的时间;因此,请各位务必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以下财务事项。
1、各类经费报销、当年定点结算以及其它应付款项。
2、各类借款冲帐,未使用款项上缴(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需逐一做出书面说明)。
3、各种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分配。
4、根据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请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三、各单位要抓紧清理各种结算事项,所结算事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业务,采用转帐方式结算。经费结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无实际业务发生转出资金或预付业务款。一经查出,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管理固定资产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清查资产,核对资产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类资产录入的信息齐全,具备计提折旧的条件。
五、2019年各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中,已完成招标、需要保留经费在2020年使用的项目,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上报财务处。
年终决算等工作是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事项,请校内各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予以支持和配合。谢谢!
财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