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高校需在2019年1月1日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为做好2018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和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定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业务,进行年终结账,编制决算报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工作。
二、以下财务事项,请各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1.各类经费报销、当年定点结算以及其它应付款项的。
2.各类借款办理冲帐,未使用款项上缴财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务请逐一做出书面说明。
3.各种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需要分配的。
4.根据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请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三、各单位要抓紧清理各种结算事项,所结算事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业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结算。经费结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无实际业务发生转出资金或预付业务款。一经查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管理固定资产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清查资产,核对资产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类资产录入的信息齐全,具备计提折旧的条件。
五、2018年各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中,已完成招标、需要保留经费在2019年使用的项目,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财务处。
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年终决算等工作是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事项,请校内各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予以支持和配合。谢谢!
财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