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财务处决定对各单位、个人暂付款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前往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领取暂付款催款通知单(即单位往来业务核销表,清理借款数据截止至07年8月底),并务必根据通知单于10月2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借款报销冲账、还款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暂付款逾期不能结算、还款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学校将采取必要措施追缴。
财务处
20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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