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0年度经费预算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编制2011年度本单位经费预算。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以前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本部门2011年工作计划,从学校全局出发,以全面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为原则,认真编制2011年度本部门的经费预算;2011年各院系运行经费由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下拨运行经费后,各院系再编制本单位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仍然按归口职能部门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1、按2011年各单位工作项目,分“重点必保项目”、“一般经费性项目”、“待研项目”逐项填表上报。
2、各项经费必须有详细的计算及文字说明。
3、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各项经费计算、说明附后,统一用A4纸打印。
4、务必于2010年12月12日前报财务处。同时发送申报文件到财务处邮箱:cwc@w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