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请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领取催还借款通知单,本次催还对象为各单位在2010年9月30日前借款且未办理结算还款的人员。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名单通知借款人于2010年11月30日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结清所借款项。另在9月30日后借款的需在12月15日前结清所借款项。
五邑大学财务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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