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的规定,2009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人员自行申报纳税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时自行申报。
教职工先通过网上申报页面,查询个人2009年纳税情况,核对应纳所得额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后决定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
1、上门申报: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办理纳税申报。
2、网上申报:登录http://www.gdltax.gov.cn/wsgs/进行申报。个人可查询年度纳税情况及自行申报,登录密码可通过财务信息网查询(登录密码查询地址http://dept.wyu.cn/cwxxw/srwlcx/gsmmpf.asp,另2010年3月15日前已登录查询或申报的由于不能导出密码的不再提供查询初始密码,请按您自己已有密码登录查询)。
具体自行申报流程及其它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及登录地税局网上申报页面(http://www.gdltax.gov.cn/wsgs/)下载申报表及填报指引等(申报页面左侧)。
自行申报流程及其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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