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09年度经费预算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学校实行学院制改革,各院事业经费学校另定分配办法。专项经费预算仍然按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各职能部门根据学院制改革后本部门负责的工作编制经费预算。职能部门要以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根据2010年本部门分管工作需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经费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1、按2010年各单位工作项目,分“重点必保项目”、“一般经费性项目”、“待研项目”逐项填表上报。
2、各项经费必须有详细的计算及文字说明。职能部门申报预算要有全局观念,要全面考虑本部门分管的工作。
3、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各项经费计算、说明附后,统一用A4纸打印。
4、务必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财务处。同时发送申报文件到财务处邮箱:cwc@wyu.cn。
财务处
200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