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5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年终决算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0日,在此期间暂停对外办理相关业务,进行内部结账,编制年终决算报表。
2、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经费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20日之前将支付资料交财务处或办理报销手续。
3、各类借款人,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务请逐一做出书面说明。
4、按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必须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5、凡有各种培训班及其他对外服务收入需要分配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办理。
6、各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前抓紧清理各种结算事项,所结算事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业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结算。经费结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无实际业务发生转出资金或预付业务款。一经查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2015年各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中,已完成招标、需要保留经费在2016年使用的项目,请于2016年1月5日前上报财务处。
年终决算是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事项,请校内各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予以支持和配合。谢谢!
财务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