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全校师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教育硕士新会班:学科教学(英语)、教育管理两个班的课程,4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课,5月1日(星期日)放假。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