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资料来源:安保处   时间:2018-07-03

全校各单位:

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学校开展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要求,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规定》内容,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将学习《规定》的情况6月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安保处存档(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10852093@qq.com邮箱)。联系电话:3296135。


校园安全保卫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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