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需将户口迁出。按国家规定无论其录取前的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毕业时其户口性质均为“非农业集体户”。
毕业办理户口迁出时,有以下几种方式:
1.正常毕业有毕业证的并且已落实了工作单位并可以将户口迁至单位所在地,也可选择迁回原籍;
2.境内升学可以将户口迁至升学地,也可选择迁回原籍;
3.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者结业的,户口迁回原籍;
4.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个人原因需要将户口性质改为“农业户口”的,按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由入户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学校仍按“非农业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