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江门市接连发生两起家庭火灾事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为坚决防范校园教学、办公、科研、宿舍等各类场所以及居家场所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压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单位主体责任:全校各单位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逐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排查所辖区域(如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整改消除。
2.个人安全责任:全体师生员工应切实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掌握火灾防控基本常识,严禁违规或盲目用火、用电、用气、吸烟等引发火情。
二、全面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从即日起,请各单位和全体师生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行动起来,包含但不限于对办公、教学、实验室以及居家场所重点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开展自查:
1.用电安全:各类场所均需杜绝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避免电气线路设备老旧带故障超年限超负使用,人离开场所时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各类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停放或充电。
2.易燃物品:实验室使用危化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进行需长时间加热或跨休息时间持续进行的试验时,务必安排专人值守;纸张等可燃易燃物等须远离引火源分类存放。
3.燃气灶具:食堂和家庭场所要经常检查燃气灶具、连接管线、阀门有无漏气隐患,检查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断气保护装置,使用燃气期间需有人在场看守,确保用火完毕后关闭燃气。使用燃气时要保持室内通风避免泄漏燃气聚集。
4.烟头火柴:不要在有可燃易燃物品的场所吸烟,不要随手乱扔烟头;将火柴、打火机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教育儿童切勿玩火。建议居家场所要配备1至2个3公斤左右的干粉灭火器、灭火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安装2至3个可连接手机提醒的火灾探测器。
5.通道畅通:不要在建筑内的疏散走道上堆放任何物品,也不要在建筑外的消防车通道上堆放任何物品或停放车辆等,要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强化教育,提升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后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防范火灾人人有责!请全体师生员工以案为鉴,立即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和居家安全环境。
保卫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