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征兵工作时间安排及应征基本条件

资料来源:武装部   时间:2010-10-28

一、征兵的基本条件

男性:年龄18周岁至22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身高162CM以上,体重45KG以上,视力4.5以上

女性: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 身高160CM以上,体重42KG以上,视力4.5以上

二、报名和目测时间

1、11月1---4日学生到各院、系报名,4日下午5:00时前各院、系将报名表交回武装部。

2、11月5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30—5:00时,报名人员到校医务所进行目测。

3、目测合格的学生填写各类表格并需交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目测合格学生的各院、系填写学生表现,7日下午前交武装部。

4、对初检合格者,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写出表现鉴定,按规定时间交武装部。

地址: 广东江门市东成村22号 五邑大学  邮政编码:529020  联系电话:0750-3296135

版权所有:五邑大学武装部保卫处 Copyright 2009-2020.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