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简介
2007年6月14日,学校下文正式设置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同月29日,下文任命中心负责人,7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招投标管理中心的方案》,中心正式成立和开始运作。
(一)根据《五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以下项目的采购工作:
1.单项合同5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2.单项合同3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工程;
3.单项合同估算价2万元及以上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
4.批量2万元及以上的货物;
5.单项合同估算价1万元及以上咨询、勘查、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
6.单项合同年费估算价在2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含租赁);
7.单项合同费用3万元及以上的学校出资与校外单位进行的科研开发服务;
8.单项合同估算价3万元及以上的计算机软件、电子平台及其维护保养。
(二)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按政府采购规定完成项目的采购立项及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采购工作。
(三)须进行委托招标的建筑(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同基建处(后勤处)按学校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工作。
(四)属于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按以下程序完成采购工作:
1.组建负责评标前采购工作的采购小组。
2.根据采购申请材料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3.将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送项目使用部门和项目承办部门确认。
4.将经过确认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报送审计处审核。
5.在五邑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公布采购信息。
6.接受投标报名,审核报名人资格,售卖采购文件。
7.开标前1小时,在监察部门监督下完成抽取评审专家工作,组建负责评标工作的采购小组。
8.投标报到登记,接收投标文件,验收投标保证金。
9.主持开标仪式。
10.协助完成评标工作
11.完成评标记录、填制《五邑大学招标结果评定情况表》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名。
12.撰写评标报告(说明)。
13.评审结果报批。
14.根据校领导批示,在网上公示评审结果。
15.如无异议,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