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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信息时间: 2014-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五邑大学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程序

(一)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1.单项合同5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2.单项合同3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工程;

3.单项合同估算价2万元及以上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

4.批量2万元及以上的货物;

5.单项合同估算价1万元及以上咨询、勘查、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

6.单项合同年费估算价在2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含租赁);

7.单项合同费用3万元及以上的学校出资与校外单位进行的科研开发服务;

8.单项合同估算价3万元及以上的计算机软件、电子平台及其维护保养。

(二)提出采购申请前需完成的工作

项目承办部门向采购组织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前需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项目论证并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按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按照规定获得批准。

3.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1)已经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的,视为资金已经落实;

(2)用追加经费、自有资金、赞助费、捐赠款、科研课题经费等采购的,需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审核,报校领导批准;

(3)以贷款、引资、合作等形式筹资建设,最终形成学校资产,或用学校以后收入(收益)偿还投资的,需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审核,报校长批准。

4.根据项目特征及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网上竞价、单一来源等。如果确定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则必须完成采购方式审批手续【填写《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表》,按申请表中的签批顺序完成签批工作】。

(三)提出采购申请

1.项目承办部门向招标中心报送以下材料提出采购申请:

(1)采购申请表;

(2)已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批准文件;

(3)经费审批表或其他已落实的资金证明;

(4)经审计处审核的工程预(概)算【非工程类项目无需进行审计】;

(5)用户需求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预算、商务要求、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等】;

(6)其他相关资料。

2.招标中心接收采购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登记。

3.招标中心根据采购申请材料签署意见,然后返还项目承办部门。(2个工作日)

4.项目承办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完成审批手续。

5.项目承办部门将已通过校领导审批的采购申请材料报送招标中心。采购申请程序完成。

(四)采购程序

1.招标中心组建负责评标前采购工作的采购小组。(1个工作日)

2.招标中心根据采购申请材料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5个工作日)

3.招标中心负责将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送项目使用部门和项目承办部门确认。(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招标中心负责将经过确认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报送审计处审核。(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招标中心负责在五邑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公布采购信息。(1个工作日)

6.投标报名、资格初审和售卖采购文件。(3-8个日历日)

7.投标人制作响应文件。(不少于3个工作日,从投标报名截止的第二天开始算起)

8.开标前1小时,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负责评标工作的采购小组。

9.开标和评标(投标报到登记、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标、评审、提议中标人,填制《五邑大学招标结果评定情况表》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名)。(1个工作日)

10.招标中心撰写评标报告。(1个工作日)

11.评审结果报批。(2个工作日)

12.根据校领导批示,在网上公示评审结果。(2个工作日)

13.如无异议,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并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

(五)与采购有关的后续工作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中心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处理投标保证金:1.退还;2.转为履约保证金;3.按采购文件约定。

2.采购材料立卷归档。

3.汇总编制采购情况一览表。

4.按校务公开的规定公布采购信息。

5.定期移交档案给学校综合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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