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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3-03-27 09:13 宋雯  文学院

为做好五邑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学院学科教学(语文)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特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需招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文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设置复试命题组1个,复试专家组1个,复试保障组1个,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下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后续的信息发布。

注:复试和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如无

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方式和要求

1.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复试环节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具体情况与要求见表1。


1 学科专业复试情况与要求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比例  复试科目  形式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学科教学(语文)  不低于120%  语文基础  面试  1.《古代汉语》

 2.《外国文学》


2.复试总分共300分,重点考查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外语能力,一般每一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细则: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学习、掌握、运用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情况以及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包含语文基础知识、教学设计、说课等。(占250分)。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安排在面试中进行,占50分。

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名考生评分,每名考生的得分为平均分,复试专家组秘书负责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统计、汇总评分。

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3. 复试考生参与复试时提供以下原件材料供审核:

1)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

证);

2)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

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材料;

6)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学历有关材料原件。

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7)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9)签订《五邑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995942063@qq.com;(文件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 文件)。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调剂条件

本学院的学科教学(语文)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见表2。

2.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具体见表2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视为英语(二)反之不能。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规则遴选进入复试。

5.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2 学科专业招生调剂考生条件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初试成绩要求  可接受调剂专业
 学科教学(语文)  350分及以上  学科教学(语文)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用于录取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顺序

首先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生,其次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最后对调剂考生进行录取。同一批次调剂考生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的录取顺序按照初试专业课二、初试专业课一、和复试成绩高低顺序规则进行录取

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保障和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4.联系方式:

文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750-3296320,

文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907452675(QQ/微信)

文学院纪检委员电话:(李老师)13500289100,

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电话: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细则由五邑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


日期: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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