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13年校级结题验收不通过和申请延期项目;
2.2014-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 项目应认真总结改革成果,围绕学校“专业质量提升工程”,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重点收集整理能够体现提高学生能力发展的证明材料,进而佐证项目的改革成效。
2.2013-2015年校级项目不得再提出延期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五邑大学教学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学部(院)签署意见后一并提交。若有变更课题组成员情况,需要写清楚原成员排序和变更后的成员排序,并且所有人签字确认。
3.无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者,将对其项目进行撤销处理,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统一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开通报。
三、材料提交
1.项目组填写《五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并上报至学部(院),一式3份(一份原件),并附佐证材料一套。
2. 各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于2018年 9 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南主楼64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yk_wy@126.com。
四、2018级校级教学项目即将开展申报工作,请有前期教学研究和改革基础的项目,在总结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推动学校“专业质量提升工程”取得更大的成绩。
联系人:薛楚娟;赵燕 3296626
附件:
1.项目验收清单
2.五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
3.五邑大学教学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