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党支部讨论研究,学院资助小组评审,评选出文学院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获奖同学4人,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五邑慈善会“贫困优秀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1 |
陈金玉 |
180304 |
2 |
陈天赐 |
210301 |
3 |
龙麒吕 |
210301 |
4 |
王帆 |
210304 |
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彭老师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0-3296318。邮箱:605367809@qq.com
文学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