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泓善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江门市总工会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学院评审,评选出文学院2018-2019学年社会类助学金获奖同学11人,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推荐:170301 黄俊辉
五邑大学泓善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推荐:180304 陈欣华 180304 王玉凤
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推荐:170301袁业连 180304 马梅花
江门市总工会助学活动推荐:150301李家琪 160301梁巧美 170301 陈馨宁 170302许宇梦
170302容雪丹 170303梁颖欣
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辅导员李老师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0-3296318
五邑大学文学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