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初审工作已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079,联系人:罗老师。公示后,学院将递交所有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到学校复核,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复核结果为准。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名单.pdf